“十三五”時期北京市全面防治“三塵”污染。多措并舉控制施工揚塵。構建有效的施工揚塵管理體系。嚴格執行《綠色施工管理規程》(DB11/513-2015),全面控制揚塵污染。
對未達到揚塵控制要求的施工企業,高限征收揚塵排污費,并納入企業信用體系。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(砂漿)方式,推進市政、水務工程分段施工和軌道交通密閉作業。研究推進施工工地場界環境空氣中顆粒物濃度的在線監測、評價和考核,鼓勵企業采用自動洗輪機、多功能抑塵射霧器、高空噴霧抑塵裝置等新技術,進一步減少揚塵污染。
減少城市道路和郊區公路揚塵。制定實施道路揚塵治理方案,組織開展道路分級清掃保潔,嚴格城市道路保潔考核標準,按季度公布各區道路清掃保潔情況。推廣城市道路機械清掃保潔組合新工藝,到2020年,城市道路機械清掃新工藝作業率達到92%。落實公路養護單位責任,加大郊區公路的除塵清掃保潔力度,有效減少路面積塵。
加強其他領域揚塵管理。修訂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管理規程,進一步嚴格揚塵控制要求,原則上五環路內不再保留混凝土攪拌站。對使用水泥、砂石等粉狀物料的企業,開展儲存和運輸全密閉改造,減少無組織排放。建立源頭嚴控、過程嚴管、后端嚴懲的施工運輸車輛管理體系,在京使用的外埠牌照施工運輸車輛,要達到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識、監控和密閉技術要求》(DB11/T1077-2014)。嚴格運輸企業資格管理,嚴禁道路遺撒。完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管理信息平臺,實現對運輸車輛的全過程監管。采取綠化、覆蓋、鋪裝等措施,整治裸露地面、廢棄礦山和砂石坑、建筑渣土等揚塵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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